pkchan wrote:
他們\她們要結婚,社會說要公投修憲才可,而憲法亦沒有說明結婚只限於一男一女,而且一男一女的結婚也沒有經公投使之合法。保守的人說他們\她們會從此破壞婚姻制度,其實婚姻制度不破而壞,怪不了誰。父母親改成雙親,兩個男的或兩個女的領養子女,不見得有什麼問題,問題是社會沒有接受這種改變,很多事情人們都會說管不著,但是在這事情上,卻要替他們\她們添麻煩。這是個敏感的話題,但不sensitive才會出問題。
Wenjer Leuschel wrote:
人间存在许多不同的生活形态,只要不妨碍别人,那些生活形态的存在都是容许的。因此,同志的存在在西方世界也受到尊重。我个人认为那样的尊重文化是值得推崇的,因为我们不能期望所有的人都和我们一样。
同志之间的爱情和一般的男女之情有许多的共同现象,只不过他们的对象是同性而已。如同异性恋的恋爱对象选择必定有一定的条件,同性恋的恋爱对象选择也同样有一定的条件。比方说,在男女恋爱的条件中,女方期望的往往是能让自己开心愉快的对象,不会选择具有暴力倾向、会欺负她的男性;但也可能想望选择具有雄壮威武、能保护她的条件。在同性恋情之中,其实也会看到同样多样化的选择条件。异性恋中有时一方失恋而心生怨怼,因此向对方报复;这样的现象在同性恋中也会发生。此外,强奸异性的事情会发生,强奸同性的事情也同样会发生。
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正确认识“恋爱”,也就是说,正确认识“爱情”。如果一个人爱护他的邻人,他不会想要让他的邻人受到痛苦,因此如果他希望邻人成为他的恋爱对象而他的邻人不能成为他的恋爱对象,简单说,双方产生恋爱的条件不相符,那么不管双方是同性还是异性,只要能够互相尊重,各自寻找各自的道路,失恋只是一时的,人生的道路走得是否稳健则是攸关永远的。
爱情就这么回事:Your choice. 生命是自己的,每个人自己有自己的选择权。Your life, your choice; your body, your choice. 即使遭遇到被强迫的情况,往往还是有脱逃的选择权。那些被恋爱所挟持的人,其实随时都有可能逃脱恋爱的枷锁,但习惯总是很难改变的,所以往往不十分满意的爱情关系还是持续下去,婚姻也如此。如果看待同性恋情也如此,我们不会感到讶异,而且有时还会看到一些令人感动的爱情故事。重点:Yours, your choice; mine, my choice. 双方选择的条件合不合得来最具有决定性。